另据央视新闻消息,2014年10月,吉林延边州中院对李达球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。法院认定李达球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。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:王克勤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之便,在2014年至2016年间,为王某2、闫某、孙某、王某3等人,在承接中央企业工程项目、股权转让、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,张绍霞在明知王克勤受的870万元钱未非法收入,但仍然予以窝藏,将钱款用于家庭使用。
《国务院发布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决定 全文》检察机关表示,本案中聚鑫公司、博德公司、鑫哲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,实则签订虚高借款合同,通过违约金、平账款等名目,骗取他人钱款。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。




